市体育局
地址:体育路2号
领导姓名 职 务
余振杰 局 长
耿永胜 副局长
印苏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 玺 副局长
张可年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 5121239
值班室 5121241
传 真 512123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推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二)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区的体育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统筹规划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体育训练工作和体育科研工作;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的体育人才和优秀后备苗子;管理和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在本市举行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体育工作。
(四)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协调全市各区、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及体育宣教工作;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推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培训社会体育干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
(五)培育和发展体育产业,归口管理体育市场,研究制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培训服务、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俱乐部、体育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从业条件和经营规定,考核从业人员,审核体育经营资质,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对体育市场进行检查监督。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并负责标准制定和技术指导;负责市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加强对体育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七)指导各单项协会和体育协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体育社团。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外事计划,积极开展对台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全市体育教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体育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按权限负责裁判员的等级审批和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核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和报道工作,负责发布重大体育新闻,开展体育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体育工作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各类大型活动;负责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开展体育宣传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信息综合、体育文史、计生、行政管理、内外宾接待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体育事业经费,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体育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局的统计、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审核体育类的经营单位、商业性体育竞赛和表演;负责对体育经营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核发岗位资格证书;依法对全市体育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对体育局系统产业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监管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办理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