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发展局
3、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总量平衡,推动企业加强营销工作,促进产销衔接;提出全市重要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企业、重要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与协调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厦门市工业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4、企业处
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国有工业企业合并或分立以及推进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工作;总结和推广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指导和推动企业加强管理;组织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列入国家计划内兼并、破产项目的工作;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全市中小工业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协调组织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工作;负责典当行业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提出我市的实施办法。
5、投资与技术进步处
拟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技术改造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利用外资项目的立项和可研报告的审批;指导工商领域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监督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向;负责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的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市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核发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技改类)确认书;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易地搬迁技术改造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拟定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指导协调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技术创新、产学研工程,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编制全市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监督检查、跟踪管理;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负责组织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管理及技术进步奖励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工作;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市技术创新资金、市产学研发展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6、能源管理处
贯彻并组织电力体制改革;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监督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力价格的制定、调整、改革工作;指导节约用电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节约资源和发展新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细则;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协调企业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工作,参与管理节能专项资金;依照法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管,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设立,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权的审批,参与加油站布局规划,协调解决成品油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的审批,优化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处理煤炭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全市集中供热规划工作,协调处理集中供热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再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汽车更新管理工作;参与散装水泥、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的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以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监管;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