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发展局
(九)负责制定我市副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法规建设;负责平衡我市主要副食品供需总量,实施宏观调控,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冻肉、活猪、冻水产品、蔬菜种籽、食糖等)的储备,保持市场稳定;组织协调我市副食品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副食品政策扶持资金和风险基金;负责全市牲畜定点屠宰行业的规划管理;负责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协调。
(十)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外经贸、国内贸易体制改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商贸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顿。
(十二)负责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后备队伍建设;指导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本行业各类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归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按属地化原则管理行业内中省属单位;协调指导本系统群团组织及各商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与市委办、市府办联系;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协调督办市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负责市政府指定的与市总商会的对口联系工作;负责管理保障各种会议,督办会议议决的事项和领导批示;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票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协调局领导的接待活动安排,承担局领导的秘书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和外事接待工作;承办全市经贸活动中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工作;负责掌握行业业务工作全面情况;负责组织综合编制商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商贸业重大课题调研(交流)活动;负责行业政务信息、动态、文告、信息、内参的编发;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接待国内外记者采访;负责对口与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信息综合部门的联系与工作协调。
(二)政治处
负责局党组、贸发局直属党委日常秘书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以及配合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对市管干部的教育管理、考任监督、奖惩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商贸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核认定及办理;负责商贸系统因公因私及外派劳务、常驻境外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国家安全、统战、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团组织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市经贸干校,协调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机构开展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商贸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离退休待遇审核办理及其安置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及其遗属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商贸系统老干部政策的落实及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指导协调商贸系统离退休联合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三)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离退休手续审核办理,检查督促系统老干部政策的落实;具体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和老干部遗属的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