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发展局
(九)内贸管理处(加挂酒类专卖处牌子,对外称酒类专卖局)
负责全市商品流通业和饮食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推进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和流通现代化建设;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研究提出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法规政策;负责监督管理流通业和餐饮业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负责监控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动态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实施宏观调控;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运用市场建设贷款贴息资金;负责管理全市展销业(包括我市企业在外地举办展览和在厦举办的各类商展);负责商办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旧货流通、实物租赁、拍卖业;负责再生资源的流通管理,对全市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管理流通企业利用外资;推动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商贸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电子商务的规划和管理,对口承办省经贸委地区性电子商务证书认证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国家及省市有关酒类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酒类市场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负责对酒类市场的管理,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负责酒类批发企业资格审核、发证及年审工作;负责酒类市场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酒类经营企业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副食品市场处
负责制定全市副食品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调控;负责我市主要副食品供需总量平衡,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冻肉、活猪、冻水产品、蔬菜种籽、食糖等)的储备,保持市场稳定;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市直控副食品基地建设,调节“淡、灾、节”市场供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副食品产销政策性扶持资金和风险基金,提出全市副食品产销政策性扶持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市“菜蓝办”的日常工作;依法负责全市牲畜定点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放心食品工程”、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协调;负责统筹市建设“放心食品工程”专项资金;负责实施“三绿工程”;指导副食品行业的电子商务建设。
(十一)高新技术处
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市“科技兴贸”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重点、优化本市出口商品结构的促进工作;负责推荐本市有关出口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争取国家有关扶持“科技兴贸”的政策和资金,做好政策的宣讲和实施、协调工作;配合外经贸部实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及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出口产品的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调研、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外经贸部“出口管制”工作,负责软件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登记工作;配合海关实施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和对加工贸易联网企业的审批、管理及协调;负责外经贸部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市场开拓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息库及“科技兴贸”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二)行业改革管理处
负责参与拟定和实施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的政策及措施;负责指导和推进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工作,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商贸企业的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发展大型商贸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实践国家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和认证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落实企业减负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外经贸、商贸企业的招商引资方案,指导和管理本系统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做好信访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排查企业中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十三)世贸组织事务咨询联络处(加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向境内外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WTO有关知识咨询;受外经贸部委托,履行“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联络点”职责;调查、收集企业在出口贸易中遭遇的国外不公正待遇和非关税壁垒,以及企业的要求与建议,向国家外经贸部反馈,帮助维护企业权益;负责组织WTO知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要求及我国入世承诺,对制定与贸易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意见与建议;协助外经贸部建立中国经济贸易政策数据库;负责向企业介绍世贸组织动态与我国入世应对实践及经验。此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贸易行业立法计划;负责组织或参与拟定全市贸易行业法规性文件、规章;负责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市场扰乱及保障措施等案件的应诉组织协调、预警、统计分析;协助我市产业申请发起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跟踪研究我国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本市产业的救济效果;负责其他涉外经济纠纷的调查与协调工作;负责贸易行业的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培训与交流工作;负责行业行政复议及局机关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商贸企业法制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