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地址:文园路101号
领导姓名 职 务
李建福 局 长
黄祥琪 巡视员
黄高棠 副局长
杨昌明 副局长
傅一民 副局长
左慧敏 副局长
刘光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玉辉 副局长
许天福 主任
办公室 2023453、2077551
值班室 2022312
传 真 2020763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民政理论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乡救灾工作,了解、检查、上报灾情,分配、管理救灾款物;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组织开展农村救灾合作保险试点;接收、分配国际援助、社会捐助的救灾款物。
(三)建立、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区规范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检查指导五保户的供养;负责农村扶贫扶优工作和城乡特困户、领取40%工资的精简职工救济工作。
(四)负责全市性社团的审批、登记、审计、年度检查和监督工作,并依法进行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团;指导、监督各区的社团管理工作,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全市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和监督工作;研究提出并监督执行有关收费及财务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各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市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推行婚姻习俗改革。
(七)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组织指导镇(场)长、村(居)委会主任的培训,指导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和先进镇(场)、村的评比。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政务公开。
(十)开展社区建设的总体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和指导纲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社区建设总体发展的建议和意见;指导全市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十一)承办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负责区、镇(场)、街道、村(居)委会的设置、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工作及区镇区域的管理;承办和指导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主管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收集、管理地名资料,编辑出版政区图和地名图书。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对城乡福利企业生产进行宏观管理;办理假肢、矫治器具的装配事务。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福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