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地址:湖滨北路61号
领导姓名 职 务
李德源 党组书记、 局长
陈国兴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倪志荣 副局长
路慧英 副局长
王维平 副局长
张友福 副局长
倪林祥 副局长
刘著作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 5061611
值班室 5052396
传 真 5111806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或起草我市农业产业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政府对农业的行政管理;掌握和反馈农业工作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指导基层农业部门开展工作。
(三)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
(四)编制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全市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农田改造和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生态农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贯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参与农业耕地保护。
(六)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调整,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流通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七)制定农垦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垦企业深化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承担农机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农机化发展方向,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农机化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等。
(八)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民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民体育工作。组织对农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组织农业专业协会建设。
(九)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鉴定、管理监督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主管全市动植物对内检疫、防疫(除森林内检)和兽医管理、兽药的监察以及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质量的监测、鉴定、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对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研究拟制全市乡镇企业宏观发展战略和布局、行业发展、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等规划,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及网络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培育乡镇企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工业制造业龙头企业的推荐、考评、审核和政策扶持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负责全市乡镇企业人才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