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薛岭南路516-518号
领导姓名 职 务
陈建帮 委主任
黄美珠 委副主任
施淑莲 委副主任
吴再阳 协会副会长、委副主任
尤美婕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雪玲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 5281817 、5283672
值班室 5283675、5281830
传 真 5281817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
(二) 加强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 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四) 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提供科学数据。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基层搞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受委托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估。
(五) 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六) 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推广和药具发放工作;检查、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的工作。
(七) 负责国家和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避孕药具经费的预算、决算,检查、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管理。管理本委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 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治理。
(九) 负责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群众工作规划,总结推广基层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经验,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
(十) 负责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有关计划生育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做好信访工作。
(十一) 承办有关计划生育的外事工作。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安排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负责重要会议组织;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报告和领导讲话稿,组织协调指导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全年工作计划总结、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负责督办、综合协调、政务信息、秘书文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资料管理、保卫、保密、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外合作项目及外事活动,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