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
(五)人才开发处
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调研、预测,管理协调人才流动与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场(含网上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及人才中介组织;拟定有关人才引进、人员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整体性人才开发;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来厦创业工作和为厦门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引进、调进工作;负责全市引进人才住房指标分配工作;参与拟定大中专院校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研究拟定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承办大中专自费生的“农转非”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调动或就业审批手续。
(六)培训与军转处(市军官转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务员国(境)外短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市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制定本市有关培训教育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的安置、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落实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转业军官的家属随调、随迁安置问题。
(七)事业改革处
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宏观管理、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全员聘用制的推行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解聘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审批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制度;负责事业单位招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勤人员的方案、结果的审核和监督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表彰等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数据库;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原有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工资福利退休处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市直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负责核定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政策;拟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地方性待遇政策;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参与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等政策的检查落实;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的政策拟定和制度改革工作。
(九)引进海外智力办公室(厦门市外国专家局)
综合管理全市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智力引进的政策规定、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全市智力引进项目立项审报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建立和管理海外人才资源信息库,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与交流合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及计生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群众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